法規系統於 5 月 10 日、6 月 15 日,分別新增「法規沿革」頁面、更新 114 學年度修法內容。截至本文更新期日,已確認有數項問題,分項說明如下:
已知問題
一、重大問題
法規內容部分
- 組織章程第 23 條條文,應為「
學生議員職權」,誤植為「會長職權」 (0630 新增) - 學生議會組織及運作法附件路徑錯誤
修法沿革部分
- 組織章程部分
- 自治幹部會議版本修法沿革中,斷行通篇錯誤
- 第 7 屆 §§ 11-1, 23 版本:應無總說明、第 11 條之 1 僅分二項且說明無分點說明
- 學生代表法部分
- 第 5 屆版本:應無總說明、第 17 條應無修正
- 第 7 屆版本:第 17 條第 2 項應無修正(缺字)
- 學生議會組織及運作法部分
- 第 2 屆版本:修正達二項以上者,均有缺漏
- 第 3 屆版本:應僅修正第 6 條、第 8 條及第 9 條,且均缺漏理由
- 第 4 屆版本:§ 10-I-1 誤植為 § 10-II(見此)
- 經費法部分:第 5 屆修法沿革中,第 10 條應為「
第 1 項『先由本會各機關與其所屬部門、獨立機關概算,再將概算資料送交行政中心會務部財務組,並由其負責預算編列與預算表之編造。』、第 2 項『本會機關如下:1 行政中心。2 學生議會。』」。沿革中分別誤繕為第 1 款、第 2 款內容
二、次要問題
修法沿革部分
- 組織章程部分
- 第 5 屆版本:「
修正/刪除/新增條文」的區別,誤放入說明欄位中 - 第 6 屆版本:應無總說明
- 第 7 屆 §§ 9, 14, 27 版本:第 9 條說明文字缺漏
- 第 5 屆版本:「
- 行政中心組織及運作法部分
- 第 1 屆、第 2 屆、第 4 屆、第 5 屆版本,應無總說明
- 第 2 屆版本中,缺漏名稱修正(舊:
組成辦法;新:組織辦法)
- 經費法第 5 屆版本中,第 12 條「
現行條文」部分誤繕為「現現條文」,導致渲染錯誤的問題
修正期程
以上內容均預計於 7 月中旬陸續修正,各項問題修復完成後,將於本頁面滾動式更新,不另行發文通知。請使用者注意避免誤用錯誤資訊。
附帶說明與相關連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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